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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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条例 |
特别服务项目:
一、为失踪者建立个人档案,在网上发布带有清晰照片的专页。
二、推荐心理医生和法律顾问,代理各类媒体寻人广告。
三、根据失踪者亲属或寻亲者的要求,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提供寻人、寻家服务。
四、寻人专员专线服务。 |
公益服务项目:
一、参与社会公益性相关活动。
二、发布公安、民政等部门的寻人、认尸信息。
三、发布儿女寻家信息。
四、发布低收入家庭和军烈属寻亲信息。(须出具相关证明)
五、发布文字寻人信息。
六、拍摄寻人DV。
七、传授寻人经验。
八、招募志愿者为失踪者家庭提供相关帮助。
联系电话:13955003997
电子信箱:xrqs2003@hotmail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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